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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烟台高新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整治范围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是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三是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具体来讲,未经登记是指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是指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

二、如何甄别非法社会组织

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加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身份,对于无法辨别是否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进行精准识别: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页面进行查验,可以获知其是否登记。

2.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我要查询”,也可查验其合法性。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方式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单位: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5-6922919

邮 箱:gxqmsjdbsc@yt.shandong.cn

四、举报内容

为了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属地处理。

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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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烟台高新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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